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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2011-05-07 17:59:00


(1)学院为学习优异学生设立学期奖学金,一等奖500元/生,二等奖300元/生,三等奖200元/生。
(2)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帮助办理助学贷款,以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在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4、5志愿0分,5、6志愿0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微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达到省艺术类统招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进档学生,按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联系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8、学校网址:http://www.ltc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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