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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7-03 11:47:27

  第一章 院校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69。清镇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清镇校区邮编:551400);忠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忠烈街5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2016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三章 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第十条 报考条件

  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报名对象

  (1)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其余专业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2)考生需如实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

  (4)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优先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2016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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