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九、学费标准
2016年的学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3700元/年,文史类和文理兼收的专业3400元/年;专科专业3300元/年。
住宿费标准:400元/年。
十、奖、贷学金
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分别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贫困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管理、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求,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全国铁路公安机关需求预测定向编制,学生毕业后按国家规定,通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程序,原则上回生源地铁路公安机关入警。
(注:地方委托计划学生毕业后,参加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用职位,并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
十二、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0666067 、60666065
招生办电子信箱:tdjgz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rpc.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71)60666040
本章程由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同时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对我校招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