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8 20:10:58

  一、校 名: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City College,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

  二、校 址:

  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启明星大道北段

  三、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录取批次:本科、专科

  七、学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其它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制。

  八、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我院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加分政策。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与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5、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