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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2016年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6-06-24 10:07:13

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

1、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830号)

2、汇川分院(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3、南白分院(贵州省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4、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四条 招生类别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其中我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如下:

1.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

2.化学类:包含化学和应用化学二个专业。

3.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二个专业。

考生报考时按招生类别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填报志愿。入学后统一学习一年,考生再根据人才需求、学习成绩和本人志愿及相关规定自主选定专业完成学业。

第五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翻译和计算机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严格执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招生二十六条禁令”和“高等教育招生十公开”要求,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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