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3)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网站。本科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069
传 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 zsjw88@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9-3183211
传 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 @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lingnan.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ingnan.edu.cn/zs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委托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