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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6-06-21 17:33: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二、举办者: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三、学校地址: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

航空港校区: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

六、学历证书: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

七、办学特色: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

八、办学历史:1951年建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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