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3)
2016-06-20 17:38:51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
〕179号文件)执行。2016年学费收费标准为3800元/生/年(体育训练4000元/生/年,歌舞表演5000元/生/年
);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1200元/生/年(4人间),900元/生/年(6人间)标准收取(学院提供两种住宿规格,学生入学时可根据需要选择,选完为止)。
第二十八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众微信平台查询。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招办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页查询。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或学院新的规章制度不一致,则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qyvtc.com
招生办电话:0934—8245855 0934—8245856
传真:0934—8245856
微信公众号:qingyangvtc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
邮编:7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