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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0 17:4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扎兰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扎兰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39   内蒙古自治区代码:K94

第四条 校址:内蒙古扎兰屯市秀水路林中巷4号

第五条 办法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青翠校园、松柏参天”,掩映在青山绿水间的扎兰屯职业学院坐落在呼伦贝尔市素有“塞外苏杭”美誉的扎兰屯市,犹如镶嵌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一颗璀璨明珠,光彩夺目,熠熠生辉。  

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以农牧林业、学前教育、医学护理为主,兼有文、经、管、工等学科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设秀水、明月、吊桥、雅鲁四个校区,校园环境幽雅、山环水绕、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湛蓝的天空下,碧瓦朱檐的古韵建筑清幽秀丽,把这里装点得古色古香;独具匠心的现代建筑雄浑大气,把这里装点得美轮美奂,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是修德成才的神圣殿堂。学院立足于服务呼伦贝尔,面向全区,辐射东北、华北,围绕农牧林、医学护理、教育科学等现代服务业—绿色产业,努力建设极具特色的“生态、绿色、美丽”的职业学院。

学院现有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林业工程、教育科学、医学护理、经济管理、信息工程、汽车工程8个系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附属中专等3个教学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各系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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