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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20 04:01:05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具体如下:

  (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学院招生网公布。

  (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体育特招生录取办法: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16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为满足考生专业选择权,学院承诺2016年浙江省普通文理科第二批考生被我院录取且体检不受限制情况下,高考理科排名列全省前55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8000名,入学一年后可在本批次选择全院任何专业就读(不包括体检受限专业)。

  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0572-2599888,2321128(兼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学院网址:http://qzxy.hutc.zj.cn/

  招生网址:http://zsw.hutc.zj.cn/index_qz.asp

  官方微信平台:hushixuezi(搜索“湖州师范学院校园助手”)

  第二十一条 2016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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