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3)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高职大专财经类、管理类、文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待定,农林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待定,理工类、外语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待定,高职大专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待定。
五山校区2#楼(一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五山校区2#楼(二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五山校区3#楼、6#楼、2#附楼(一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五山校区3#楼、6#楼、2#附楼(二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五山校区9#附楼(一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五山校区9#附楼(二级学生宿舍)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石井校区1-4#学生公寓(一级学生公寓)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石井校区1-4#学生公寓(二级学生公寓)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石井校区5#学生公寓(二楼至五楼)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如省物价局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300元)。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广智
监督电话: 020-22014349;020-22014998
传真:020-22014686
电子邮箱:zgzhyhz@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66;020-22014969;020-85291645
传真:020-22014969
电子邮箱:gdkmzsb@163.com
学校网址:www.gdkm.edu.cn
招生网址:www.gdkm.edu.cn/Category_38/Index.aspx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6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