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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12 14:29:05

  一、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二、办学性质:公办综合大学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简介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18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60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与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与国内外40余所学校开展本科双学位、本硕连读、双硕士培养、短期研修、海外实习等项目。

  五、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成绩高低、专业志愿先后确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7.我校预留少量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

  六、学费标准

  文史类:3500元/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

  医学类:5000元/年

  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年

  舞蹈学:110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贫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邮政编码:716000

  咨询电话:0911-2332050 18309110037 18709110037

  学校网址:http://www.y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yau.edu.cn

  九、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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