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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9 16:35:07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

1.电子商务、园艺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45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专业3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美术(书法方向)专业6000元/生/学年;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学费待批。

2.住宿费:200元/学年。

注:学费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二)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1、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大专第一、二学年可申请,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通过争取财政部门专项助学项目、社会爱心募集助学资金,以帮助解决贫困学子的生活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奖学金政策

(1)大专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

(2)大专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大专: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15%。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考生调档比例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特殊教育、康复治疗技术、美术(书法方向)三个专业只招身体健全学生。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的相关政策。

5、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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