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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9 07:51:51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13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180 (其他各省代码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具有“仙山、秀水、汽车城”美誉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这里是汉民族重要发源地,在亘古的历史长河中孕育了光辉灿烂的汉水文化;这里是著名的道教圣地,世界文化遗产持续点燃四海来朝的激情;这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亚洲最大人工湖——丹江口水库向京津输送生命之源;这里也是闻名中外的汽车城,是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商用车生产基地。

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76年的十堰高师班和1983年的十堰职业大学。迄今已有40余年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历史。

学院牢固树立“服务区域经济、助推产业升级”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的办学思路,探索并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创新并实施了“双园融合”的办学模式,与湖北工业特别是汽车产业携手共舞,不断提高的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演绎了凤凰涅槃的奋进与优雅,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之路。

2012年建成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学院正式更名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以优异的成绩正式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当前,学院各项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轨道。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省内)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批次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

3. 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准,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专业意愿,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5.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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