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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9 07:53:46

三.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0]237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字【2008】208号、苏财综字【2008】60号)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为12000元/年;理工类专业为14000元/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140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年;

(4)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2.奖助学措施

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院的“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奖学金种类有: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2)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包括翔宇教育、AMD、VDL、同程网、锦海捷亚、力特奥维斯、中国电信、Permaswage、伟肯电气、SIMYA新明亚、欧通、力士乐、依维特奖、MTU、交通银行奖学金等20余奖项,奖额为1000--3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2000--4000元不等;

(4)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翔宇教育、AMD、亚德客、中国电信等奖项,奖额为2000--50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6)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院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贷款金额不限,应贷尽贷。

(8)其他社会资助:“慧湖立新”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助学项目等。

四.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在我院××系××专业学习,......”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9,62557072,62557073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2.招生网址:http://zs.ivt.edu.cn

3.咨询QQ:1936710359,197654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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