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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8 07: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唯一的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自治区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现设生物技术系、园艺工程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商贸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11个教学系、部,53个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设置合理,教学质量高,职业特色鲜明,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达91%以上,2005—2015年连续十一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院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0162人,成人教育学生1497人。

学院全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82),英文译名为Guangxi Agricultural Vocational College

办学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邮政编码:53000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77701,3246471(兼传真),3249851

学院网址:http://www.gxnyxy.com.cn   

E-mail: gxnyxyzjb@163.com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2016年招生专业及所属专业方向为53个。

2、招生计划:2016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全日制高职新生45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招生科目:各专业文理考生兼招。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年学费参考标准为5500~6000元/年,住宿费为800~900元/年。书费为600元/年(代收,每学年决算一次,多还少补)。

四、学生资助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2)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校园地):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5)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年/人,二等2800元/年/人,资助面可达35%左右;

(6)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7)学院年度奖学金政策:特等奖1000元/人,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奖励面可达30%左右;

2、中职升入高职贫困生学费补助:家庭贫困的中职生进入学院深造,学费补贴2000元/年/人;

3.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4.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29个贫困县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代偿补偿。

5.职业学历资助政策: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开展,对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每人每学年可获2000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6.勤工俭学岗位政策:学院设有学生勤工俭学岗位,每年可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数50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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