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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7 10:11:35

一、学校全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西校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东校区:合肥市清溪路1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具体方式: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比例限制。

5. 本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 应用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233692  62233386

招生网址:www.ahjgxy.com

E-mail: ahjgxy22333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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