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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6 20:22:18

  3.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取。

  4.高考附加分: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6.对口升学录取原则: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六、收费标准

  1.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针灸推拿6200元/人.年、护理6200元/人.年、助产6200元/人.年、药学6200元/人.年、中药学6200元/人.年、医学美容技术5800元/人.年、眼视光技术5800元/人.年、康复治疗技术6200元/人.年、会计5800元/人.年、市场营销5800元/人.年、酒店管理5800元/人.年、导游5800元/人.年。

  七、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655188 6655005 传真:0351-6655967

  学院网站:http://www.sxlqzy.cn

  九、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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