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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6 19:56:40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四条关于定向培养招生:经江西省卫计委、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我校今年将继续承担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的定向培养工作,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850613 7850625

  传 真:(0793)7089078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4000

  网 址:

  http://www.jxyxgz.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mail地址:sryxzb@126.com

  十、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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