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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6 18:15:11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执行河南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6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标准为36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六人间)。

第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按不同的等级,每生每年分别可获得2000元、1200元和8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也可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对于获得上述资助后仍然特别困难的学生,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北路

招生负责人:娄 伟

学院主页:http://www.techco l l ege.cn

咨询电话:0371—69301010 69301012

邮 编:450046 邮 箱:dzsb @ o pen.ha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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