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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4年省外招生简章

2014-01-25 19:03:55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4年省外招生简章

一、2014年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学历)
人数 学费
元/年
招生范围 专业考试
舞蹈学 四年
(本科)
30 8600 面向省内外招生
  1. 湖南省、江苏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 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音乐学 四年
(本科)
140 8600 面向省内外招生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湖南省、江苏省)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要  求
音乐学 1.主项(演唱或演奏)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3.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4.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舞蹈学 1.基本功展示  
2.技巧展示  
3.舞蹈片断  
 
四、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1)江苏省南京市考点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
(2)湖南省长沙市考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12日;
考试时间:2014年2月13-14日 ;
五、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 查询。
2、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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