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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公告

2017-06-22 17:26:06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公告

一、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2017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为60分。


内蒙古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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