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加试形式 |
表演 |
(1)、语言类(曲艺)节目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 |
音乐表演 |
(1)、演唱歌曲一首 260分;(2)、视唱 40分; |
舞蹈表演 |
(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140分;(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 16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自备稿件 200分;(2)、指定稿件播读 100分; |
环境设计 |
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总分300分)*注:请考生自备画具。
(1)、素描(黑铅笔、炭笔不限)100分;(2)、速写100分;(3)、色彩(水粉、水彩不限)100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产品设计 |
动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