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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年艺考美术类统考时间:2月5日—18日(2)

2016-11-23 10:49:15

  (二)报名及考试

  为减轻考生负担,加强考生信息管理,保证考试安全,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省外院校继续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与考试,驻鲁院校可自行安排报名及考试工作。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的招生院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

  按照教育部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4年。因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请有关高校自行或与承办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协商落实录像事宜,采取高校自备或租赁录像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录像等措施,做好考试过程的录像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高校承担。

  承办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每个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向相关省外院校提供参加该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

  (三)违规考生处置

  为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有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构成作弊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专业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违规行为,相关院校在专业测试全部结束一周内,应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违规记录表》、《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及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四)考试管理与安全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省设考点所在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分别按各自职责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预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地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场所。考生数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和考场设置问题,避免考生过于集中。

  考试期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派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考生报名缴费及身份确认

  (一)报名及缴费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院校准考证。专业校考报名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3天(如考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3日下午5点;考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5日和2月6日的,因开考前3天为法定假期,报名截止时间一律为2017年1月19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017年1月20日—2月2日)网报系统关闭。考生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上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二)考生身份确认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于2016年11月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领取《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并生成14位考生号,即“1737**********”。考生号是山东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考生号。

  山东考生参加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身份证和所报考高校准考证,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五、考试成绩报送

  各高校必须于2017年6月5日前按山东省提供的《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报送时间等另行通知)。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考生成绩如若干专业通用,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考试合格考生成绩可随其他艺术专业合格成绩一并报送

  六、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须邮寄正式文本并发电子邮件,邮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七、其他

  (一)《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公布,请各招生院校自行上网查阅,山东省不再邮寄纸质文件。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 、86162748

  传 真:0531—86162748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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