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艺术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2016-10-09 10:56:13
2017年湖北艺术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2017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 5 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 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成绩满分为 3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
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
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
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 1 -
(二)即兴说话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
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 2 个试题并自选其中 1 个试题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
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 1 分钟。
(三)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
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朗读文学作品 1 篇,限时 1 分钟。
(四)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考生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播读新闻类稿件 1 篇,限时 1 分钟。
(五)新闻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
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 1 分半钟。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20 分)
外形条件主要从身高、五官、身材等方面衡量。
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等主要从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饰搭
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
运用恰当。
- 2 -
评分等级:
2017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 5 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 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成绩满分为 3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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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 简单的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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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
即兴说话 | 现场随机抽取 2 个试题自选 1 个即兴说话,限时 1 分钟 | 8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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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朗读 | 现场随机抽取并朗读文学作品 1 篇,限时 1 | 分钟 | 60 分 |
新闻播报 | 现场随机抽取并播读新闻类稿件 1 篇,限时 1 分钟 | 6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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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述 | 根据抽取的新闻稿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 1 | 分半钟 | 8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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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科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
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
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
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 1 -
(二)即兴说话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
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 2 个试题并自选其中 1 个试题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
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 1 分钟。
(三)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
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朗读文学作品 1 篇,限时 1 分钟。
(四)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考生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随机抽取并播读新闻类稿件 1 篇,限时 1 分钟。
(五)新闻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察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
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 1 分半钟。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20 分)
外形条件主要从身高、五官、身材等方面衡量。
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等主要从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饰搭
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
运用恰当。
- 2 -
评分等级:
等级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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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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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18—20 | 分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好,介绍语言有鲜明的个性特点,表达流畅有 |
亲和力,声音基础条件好,语音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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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16—17 | 分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好,介绍语言有一定的个性特点,表达基本 |
流畅,声音基础条件较好,语音基本标准,偶有方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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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14—15 | 分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一般,介绍语言缺乏个性特点,表达不甚流畅, |
声音基础条件一般,语音不甚标准,方音影响较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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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12—13 | 分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差,介绍语言缺乏个性特点,表达较不流畅, |
声音基础条件较差,语音不标准,方音影响比较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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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 11 分及以下 | 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较差,介绍语言同质化,基本没有个性特点, | |
表达很不流畅,声音基础条件较差,语音很不标准,方音影响很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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