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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2)

2015-09-17 16:25:12


(三)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乐理知识。
2.考试内容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的长短: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常用力度、速度符号标记和音乐术语。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下列和弦中属于大三和弦的是 (   )
大三和弦 
A.                B.               C.              D.
 
(四)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8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机考录音。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2016年湖北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6.评分标准

等级 分值 评分标准
一等 27-30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具备抑扬顿挫的律动感,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得当。
二等 24-26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准确,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比较得当。
三等 21-23 视唱较为完整但不是很流畅,有少量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准确度稍差,乐句呼吸不自然。
四等 18-20 视唱不完整也不流畅,以有较多明显错误的音高,节奏准确度差,乐句没有呼吸。
五等 17及以下 不能连续视唱,音高概念差,不能把握大部分节奏。
(五)听写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记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听记单音、音程(限于纯五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节奏4小节(限于2/4、3/4、3/8三种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旋律4小节(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请听音响(播放两遍),选择所听到的和弦 (  )
2016年湖北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2 
 
A.             B.             C.              D.
 
(六)音乐常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中外著名音乐家、中外音乐名作及相关常识等基本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
2.考试内容
国内外常见音乐作品的种类、时代、风格、体裁、地域国别、作者等。考查作品范围详见附件《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音乐常识”考试曲目》。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样题
下列作品出自俄罗斯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是(  )
A.国际歌      B.沃尔塔瓦河
C.1812序曲      D.图画展览会
 
附件: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统考 “音乐常识” 考试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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