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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2017-01-17 20:32:58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二、音乐学院概况

音乐学院拥有国内一流的教学条件和办学环境,教学面积近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1500多万元,广西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点和区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到广西单独组织非美术类专业考试的“唯一”考点。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出等大型赛事奖项。

三、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二)报考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者,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交纳专业考试费、填写表格、领取专业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不招收理工科类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办理。

(五)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以通过查询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内容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音乐学 专业科目 演唱或演奏 声乐或器乐作品一首(3分钟以内)(面试)
音乐表演 专业科目 演唱或演奏 声乐或器乐作品一首(3分钟以内)(面试)
舞蹈学 专业科目 基本功成品舞 民族舞或古典舞或现代舞(自备音乐、3分钟以内)(面试)
软开度、技术技巧等基本功展示

 

注: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所有考试科目全程录像,回校由校内外的权威专家组集体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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