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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7-01-11 16:39:31

江汉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备注:

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注: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招生)。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男生身高1.7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含)以上者,均可报考。若考生所在省组织了相应专业统考,还必须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份,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只须参加“2017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4.山东省、黑龙江省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湖北省考生只须参加“2017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即为专业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不允许化妆。实行现场抽题面试。

1.稿件播报(限时2分钟,占30%);

2.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占30%);

3.模拟主持或现场报道(限时5分钟,占40%)。

六、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山东省、黑龙江省根据校考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名单。

七、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控制线,且填报我校志愿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录取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学生。

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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