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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录取原则

2017-01-09 09:19:58

遵义师范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录取原则

四、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

①素描     ②色彩

2、音乐类专业

主科: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任选其一);

3、舞蹈编导专业

①基本功、②剧目、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①指定稿件:  ②即兴评述:

五、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在山东、甘肃、湖南和吉林四省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通过合格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3、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后,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规则如下:

①、美术类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②、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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