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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2016-03-09 16:05:22


2.我校将按项目分类别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确定我校各项目各优惠类别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报送有关数据,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文化单考类合格者,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类合格者,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由学校申请、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合格者,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择优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5.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报考我校无效。
6.录取方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执行。
七、填报志愿及录取注意事项
1.合格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本科录取批次中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填报工商管理专业。
2.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3.考生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高考成绩公布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类、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合格考生须及时提供姓名、高考考生号、高考文化成绩、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具体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志愿的温馨提示。
八、监督与约束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查处。凡被认定为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邮  编:454000
联系电话:0391-3987229(招生办)
0391-3987832、3987834、3987419(体育学院)
0391-3987041(校纪委)
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pu.edu.cn/
体育学院网页:http://tyxy.hpu.edu.cn/
十、本简章由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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