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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主要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最后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近。
6.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担任责任。
7.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及黑龙江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因考生问题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
四、报名办法
1.       网报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届时详见国家教育部网上通知。
2.  现场报名: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所选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考费,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或详见报名点通知。
五、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 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 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
4. 复试:复试期间登录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六、奖、助体系
1. 奖学金: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2. 资助体系: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
3. 其他研究生奖助项目届时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七、学费及学制
1. 学费: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2. 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录取相关政策
1.凡报考并被录取的牡丹江医学院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我校将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① 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成绩优良者,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享受减免学费待遇。
② 凡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学校将等额匹配。
③ 攻读基础医学学科硕士学位的学生,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成绩良好者,在就业时学校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2.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研【2011】63号文件要求,严格限制转学、转专业,不得跨门类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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