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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廈門大學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簡章(2)

时间:2013-03-20 07:09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5 月 25 日   
(星期六)
9 ﹕ 00-11 ﹕ 30 中文
13 ﹕ 30-15 ﹕ 30 英語
5 月 26 日 
(星期日)
9 ﹕ 00-11 ﹕ 00 數學
13 ﹕ 00-15 ﹕ 00 物理、歷史
16 ﹕ 00-18 ﹕ 00 化學、地理
3. 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
  福州 由福建教育考試院安排 ;
  廣州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 ( 以下簡稱聯招辦 ) 安排 ;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4. 答題方式
2013 年聯合招生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評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各科的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都在同一張 ( 套 ) 答題卡各題目指定的區域內作答。為確保評卷順利進行,考生在考試時必須嚴格按規定作答,以免影響考試成績。
  三、錄取
6 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我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專業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 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 ( 祖國大陸 ) 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 ( 網址: http://www.ecogd.edu.cn) 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 ( 祖國大陸 ) 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 ( 網址: http://www.gatzs.com.cn) 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資訊,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資訊諮詢服務。
  六、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86 (0)592 - 2188888 傳真: +86 592 (0)592 - 2180256
網址 : http://zsb.xmu.edu.cn 郵箱: nzsb@xmu.edu.cn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 〇 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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