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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长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2013年起适当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脱产考生、在职考生分别根据录取名额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学校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为:脱产考生(报考类别为自筹经费),外国语45分,业务课60分,总分205分;在职考生(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外国语50分,业务课60分,总分205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国语40分,业务课55分,总分200分。
      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院执行学校基本分数线,生源多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导师数量、考生考试情况,按二级学科专业合理分配招生指标,分学科按不超120%复试比例划定学院各学科最低复试分数线并报招办审核后公布执行,拟招人数少于5人的学科专业可差额1人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5月14日上午8点,考生到各招生学院报到。
       复试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样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硕士提供,样表)、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政审表等相关材料,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认证办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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