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双证)复试信息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双证)复试信息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入学考试复试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资格审核条件:
2011年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65分,英语不低于45分,综合不低于90分者,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
毕业证书审查年限规定:大学本科毕业3年及以上,即2008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即2006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大专毕业。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4月9日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济楼
联系电话: 027-88046295
三、复试需带证件及所交资料
1.报到时学员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待复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取原件):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以网报时填写的毕业证书为准);
(3).入学考试准考证(如有遗失,请提交A4打印,附有本人签名、登记照及准考证号的情况说明,以便查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