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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2014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具体工作由挂靠在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督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对考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各二级学院成立201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研究生院做好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各二级学院的博士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考试工作
(一)博士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门。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博士生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命题、考务、评卷等环节须做好保密工作。
(二)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150%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成员包括该学科所有博士生导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学术水平考查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语要说明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各二级学院应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时可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体检由校医务所组织。
三、录取工作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单独录取,并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2.若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按照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递补。
3.报考类别(含非定向、定向、委培)以考生的网报确认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在录取前更改。
4.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一般为1名,特殊情况可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生1名,但总数不超过2名。
5.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档案必须在入学时转入我校,拟录取的非应届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档案必须在5月末转入我校。
四、监督工作
复试工作中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监督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
五、工作安排
3月21日前完成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查。
4月11日前完成考务工作。
4月10-11日审查材料原件、考生领取准考证。
4月12日9:00-12:00英语考试,4月12日13:30-16:30业务课一考试;4月13日9:00-12:00业务课二考试。
4月14-15日评卷。
4月18日前完成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学科组通知。4月22日前,学院提交考生材料和复试材料。
5月上旬,组织录取,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调取考生档案。6月初上报录取名单,进行录取检查。
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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