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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2014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


3.资格审核
(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
(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办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2014年1月5日前完成。
(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并结合体检等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录取资格。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四、考核
1. 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2.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寒假放假前(例如通常在招生年度的1月份。
3.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
1.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因导师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3.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有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的导师不能招收新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4.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寄发。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入学前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13号楼112室
邮编:510640
联系电话: 020-87111910 ;传真:020-87111910
轻工与食品学院
201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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