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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师范大学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选拔录取改革试行办法(2)


2、优惠政策:
合格考生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
(一)第一类:获得免费师范生推荐资格的考生
1、将在4月下旬收到我校确定专业的签约确认单,须按要求填写回执并寄回。
2、签约考生必须在秋季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第一专业中填写所签约的专业。如果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即予以录取至签约专业,作为我校的免费师范生,统一编入“世承班”,按“卓越教师”要求培养。
如果高考成绩未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给予其填报的非免费师范专业校内加10分的优惠,即: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10分进行专业选择。
3、签约考生如在秋季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但在第一专业中未填所签约的专业。学校给予其填报的非免费师范专业校内加5分的优惠,即: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5分进行专业选择。
(二)第二类,未获得免费师范推荐资格的考生
学校给予校内加5分的优惠,即:这类学生在秋季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非免费师范类专业,进入我校投档范围内,加5分进行专业选择。
六、免费教育师范生享受的优惠条件
1、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补助费,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2、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入基础教育学校任教。
3、免费师范生入学后统一编入“世承班”学习,对于不能胜任“世承班”学习要求的学生实行淘汰制。
4、“世承班”学生享有比较高的海外见习、实习机会。
5、“世承班”学生本科阶段学习结束后,经过选拔可直接进入“4+2”专业硕士阶段学习。
七、组织管理
免费教育师范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过程参与,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4322695
招生监督电话:021-6432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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