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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2014-01-18 10:40:34


四、有关事项
1.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3.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5.我院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在相应批次填报我院。
6.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7.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院网站的后续通知执行。
学院艺术类招生咨询电话:(025)87190011、52112609
声  明
我院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71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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