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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013-12-11 19:32:59

玉溪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 zb.yxnu.net)。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专业培养条件。
四、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我校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3.艺术类单独考试发证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云南省外其他省,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
五、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预计在7000-12000元/年,2014年学费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批准核定的2014年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可自行选择普通间、公寓,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
六、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玉溪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七、奖学、助学措施
奖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等供成绩优秀的在校学生申请。。
助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设立学校特困生助学金、孤儿烈士子女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及社会捐资助学金等。此外,学院为贫困学生还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寒衣发放”等资助项目。
八、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0877-2057041 0877-2050750        传    真:0877-2050750
九、附则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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