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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2)

2011-09-27 08:18:01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者,须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需高考报名)。
  
  4、除取得我校免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等级(包括优秀级和良好级),在录取时优秀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良好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文理科均要求为:选测C、C,必测4C。
  
  6、测试成绩只适用于2012年高考录取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七、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八、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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