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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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落实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2.负责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并组织新专业申报;指导各系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含课程建设、课程改革等)。
3.负责组织各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指导性文件。
4.负责审定各系部学期教学任务的实施方案。
5.负责开展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6.负责指导和检查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自编教材规划的制定,指导各系部开展教材建设工作以及对各系部教材的审核、备案工作。
8.负责校内实训实习基地的规划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相关管理。
9.负责学籍管理以及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与毕业证发放工作。
10.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全院性的师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导师制”的组织指导工作。
11.负责各系部外聘教师资源库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的调配工作。
13.负责编制学院教学历。
14.负责指导各部门落实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日常化管理。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汇总填报及分析工作。
15.负责教学管理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等工作以及指导、检查各系部教学管理档案相关工作。
16.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相关考试和各项职业技能大赛。
17.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学院及以上教学竞赛。
18.负责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
19.负责考试违纪学生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
20.负责成人教育考前辅导的组织及监督落实。
21.做好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本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制定工作;本部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本部门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本部门人员“人才培养评估体系”及“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培训、落实工作。
22.配合其他相关处室、系部完成学院发展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2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务入口
点击进入》》》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教务处
3,机构设置
职责分工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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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
28779620 |
办公楼214 |
考试管理&学籍管理 |
28779619 |
办公楼213 |
文印 |
28779621 |
办公室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