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13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4)
2013-11-13 17:24:52
专业 | 科类 |
招生人数 合计:7 |
录取综合分(文化*60%+专业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专业课成绩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环境设计 | 综合 | 5 | 449.33 | 415.73 | 395.00 | 339.00 | 216.00 | 207.67 |
视觉传达设计 | 综合 | 2 | 415.47 | 414.66 | 343.00 | 335.00 | 213.66 | 209.67 |
有招生计划但不设校考考点的省份(内蒙古、吉林、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录取时采用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做为专业课成绩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