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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3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13-05-15 07:45:15
2000年12月,湘潭大学与广州军区签订了依托培养国防生协议,成为全国首批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学校3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被广州军区评为“人才建设先进单位”。十二年来,我校共招收国防生856名,为部队输送合格毕业国防生643名,先后有20人被广州军区评为“优秀国防生”,101人被湖南省军区评为“优秀国防生”,120人被湖南省军区评为“十佳国防生”,毕业国防生党员比例达到90%,由国防生组成的学校国旗护卫队被授予湖南省“芙蓉学子”荣誉称号。2010年底,广州军区依托培养工作十周年总结表彰会表彰了3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防生,湖南受表彰的10名学生中有9名来自我校。
国防生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
(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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