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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高考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2014-06-25 07:05:50

2014广东高考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综合评价资格考生注意事项:
1.凡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以及自主选拔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自主选拔等”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和专业志愿,具备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志愿。自主选拔(含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录取之后投档,高水平运动员(统考)、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与院校文理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为提高被录取机会,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填报第一、第二批录取院校志愿时,一般不应与上述特殊类型的院校志愿重复。
2.上海交通大学(试点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试点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自主选拔”批次进行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学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如报考上述院校,只能在“自主选拔等”栏目内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3.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选拔等”栏填报志愿的,将被视为放弃相应特殊类型录取资格。

2014年广东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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