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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本部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2020-09-04 08:13:14

各位亲爱的同学:

热烈祝贺你考取韶关学院,欢迎你成为韶关学院大家庭的一员,希望你在新的学习征途中不负韶华,只争朝夕,不断提升自己的就业创业能力,为实现人生梦想而不懈努力!

为了方便入校报到学习,请你认真阅读并完成以下须知事项:

一、入学前请务必认真熟悉你所录取的专业,学院名称、校区、地址、报到时间等,根据实际安排行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到时间有变动,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来校前登录韶关学院迎新系统 (http://yx.sgu.edu.cn)确认报到信息。登录韶关学院在校生身份认证平台(https://cas.sgu.edu.cn:6111)认证个人信息。该平台将记录你大学期间的学业课程、考试成绩等信息。手机登录可到 https://work.weixin.qq.com/#indexDownload 下载相应平台的企业微信,或使用智能手机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企业微信”APP。 

二、报到前应办妥的手续

(一)党团组织关系迁移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开具个人组织介绍信;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委、团委开具个人组织介绍信。 

2、新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务必注意:

(1)广东省内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入学后将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2)非广东省的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二)档案迁移

1、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取个人档案,入学时将录取通知书和已经密封好的个人档案。档案袋封口应加盖公章,不得擅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 。

2、档案由个人携带的,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报到时提交学校审核,切勿寄送!

3、档案由单位寄送的,请务必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地点为: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北区就业楼205室招生办 肖老师 收,0751-8120066

 缴纳学杂费

1、学费、住宿费:

(1)学费存入学校寄送的“中国工商银行广东韶关市分行韶大支行”交学费账户。为避免该账号被休眠,需要到银行激活并存入学费+住宿费+20元。

   (2)广东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需验证确认)可以享受免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不免)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请勿存入学费

(3)公费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的定向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教材费、免军训服装费等及生活补助政策,生活补助将于每月底存入学费账号。

(4)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金额将于11月底发放至学费账号用于扣缴学费及住宿费,剩余金额可自用。

2、其他费用:教材费、医保费、军训服、运动服费等费用来校之后根据需要收取。

3、个人生活、学习日常开支费用建议存入中国银行卡。韶关学院月均伙食费约1000元。

4、学校不会通知学生将任何款项打入非学生本人的私人账户,请勿相信电话、微信、QQ等途径要求学生转账、更改密码、账号的信息,谨防诈骗。

助学贷款

1、广东省从今年开始原则上不再新增高校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有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前往户籍地县区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存好贷款回执码,报到后交学校资助中心。

2、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将转入韶关学院账户,再由学校助学中心通过财务处于11月底发放至学生本人账户用于缴交所欠学杂费或资助学习生活消费。韶关学院账户名:韶关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韶关市分行韶大支行;账号:2005023009100000225。请勿将个人任何费用存入该对公账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1-8120108(韶关学院助学中心)

3、国家助学贷款是最惠民、最安全、最有保证的国家助学项目,需贷尽贷,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请务必远离任何形式的网络校园贷、培训贷、消费贷,以免上当受骗。

(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评估材料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请准备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已经盖章的帮扶联系簿或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将退还;有其他证明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2、有需要的学生请携带填写好的《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不需要盖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将退还;有其他证明证书的,提供复印件。被评估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以依条件享受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资助政策。

户口迁移

1、广东生源入学时不需要将户口关系迁入我校。

2、非广东生源的户口并非一定要迁往学校。请家长及本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往我校;

3、农业户口迁出后即转为非农户口。因此,是否将户口迁出请家长及本人慎重考虑。

4、非广东生源如果要将户口迁来我校,请备好以下材料,于入学当天交到校本部行政楼104室保卫处综合科。黄田坝校区学生可交工作人员。 

(1)入学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3)身份证复印件(未办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4)第二代身份证相片一张;

(5)《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档案上的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在入学前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或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校正章;

(2)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章要清晰;

(3)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要详细到“××省××市××县”;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原因统一为“大中专招生”;

(5)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

八)《广东省公民兵役证》

根据《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广东省公民兵役证>的通知》(粤征〔2012〕6号)文件要求,省内各高校新生入学时要查验广东省籍18-24周岁适龄男性公民的《广东省公民兵役证》。为落实文件精神,请广东籍男生入学前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征兵办公室会开辟“绿色通道”,随时办理),报到注册时需交复印件一份备查,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学校行政楼107室武装部军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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