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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9年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办法解读

2019-08-16 09:24:34

 2019年,学校的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各专业均纳入学科大类招生(2+2联合培养项目除外),即按照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统一招生录取。学生进校后,再依据相关学院要求确定具体专业。具体分流办法如下:

电子信息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分流的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四)拥有某学科专业方面的学术特长在选择该专业时可优先考虑(可不参与绩点排名直接录取)。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具有相应的学术特长:

1、在相关学科专业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参赛者或团体代表队的骨干队员;

2、申报专业领域相关专利,排前五名以内;

3、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三作者以前;

4、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取得证书;

5、学生确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特长,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认定。

二、工作程序

(一)预分流

新生入学后,根据人数随机组建新生班级。

(二)分流动员与报名

1、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2、第四学期初,各专业分别进行专业介绍、专业咨询,学院进行分流动员。

3、学生正式申报,每人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学院公布最终总平均学分绩点。

(三)录取程序

1、按学生第一志愿,根据前三个学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根据绩点排名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以同样方式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

4、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第三志愿的,及因其它原因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5、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结果公示与申诉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自己的申诉,学院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学院将确定后的分流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分流结果实施

从第五学期开始,学院按照专业分流结果重新组建专业班级,按新组建的班级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三、其它说明

1、如有缓考(无成绩)课程不超过两门的学生可以根据 GPA 的排名参加专业分流。否则,由学院统一调配。

2、对于由其他年级降级到 2019 级的学生,如果降级前已确定专业的则不再参加 2019 级分流,直接进入相同专业。

3、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计算机学院2019年大类招生分流原则

计算机学院2019年按大类招生,大类招生分流细则如下:

1、    预分流:

入学前电话确认新生是否就读时,根据学生的专业意向组建相应的专业班级。

2、    正式分流:

大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对愿意调整预分专业的学生按下述办法分流(注:第一学年所有专业班的课程设置相同):

(1)  专业班容量满足时按学生意愿;

(2)  专业班容量不足时按所有申请学生第一年的成绩排位顺序,排位在先者优先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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