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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高考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该如何解决?

2010-06-27 02:37:52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8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高考各科成绩登记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9日—30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合成和统计是否有误,答卷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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