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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注意事项(2)

2011-04-10 18:58:18


色觉检查:色觉正常,在正常格填涂。如色弱,就在色弱格填涂,同时检查单色识别栏中的红、黄、绿、蓝、紫五种颜色,对每一种颜色都必须根据检查情况填涂可识格(或误识格)。如果某种颜色可识别,就在该颜色的可识格填涂,否则在误识格填涂,并由色觉检查者签名。最后眼科医师填写意见:视情况选择填写正常,或色弱、色盲、弱视、专业受限等,并签名。
2.耳鼻喉科:嗅觉正常,在正常格填涂,嗅觉检查者签名。听力:左、右耳在5米能听到,在5米格填涂,听力检查者签名。耳鼻咽喉检查正常,在耳鼻咽喉正常格填涂,耳鼻咽喉检查者签名。最后耳鼻咽喉医师意见:合格,签名。
如果考生一个耳正常,另一个耳的耳膜穿孔、听力丧失、全聋,比如:左耳正常,5米能听到,右耳聋,就在耳鼻咽喉异常格填涂,同时在听力栏的左耳5米格填涂,右耳0米格填涂。在耳鼻咽喉异常栏写明:右耳膜穿孔,全聋,检查者签名,最后耳鼻咽喉医师意见:右耳聋,专业受限,签名。
对佩戴助听器或进行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听障考生,需增加矫正后的听力水平检查,并在耳鼻咽喉异常栏注明矫正后左、右耳可听到的具体米数。
3.口腔科:唇腭正常,在正常格填涂。口吃栏,无口吃,在否格填涂。通常牙齿栏多是正常,就在正常格填涂。口腔科医师意见:合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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