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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018-12-24 08:18:57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考试查分系统

1,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学建设与改革科、教学质量监控科、教材与文印管理科及洪河校区教务综合办公室5个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组织各学院根据市场需求申报新专业、调整专业设置。
3.负责组织落实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4.负责组织各学院制订本、专科学生开课计划,负责校历、课程表的编排,教室的分配、调度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调、停课事宜的处理及备案;负责其他日常教学组织运行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学生实践教学、实习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6.负责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协助做好教学督导评教、院领导评教工作,负责评教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价。
7.负责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负责全校教师的业务考核,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8.负责组织全校各类常规性考试,国家级、省级考试等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考风建设,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10.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
11.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工作,积极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2.负责学校的教材建设,教材审核、征订、发放及文印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在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区3楼
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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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务处机构设置


教学运行管理科职责:
  1.负责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2.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因实际教学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负责组织审定开课计划。 
  3.负责编制学期校历和组织各学院编制总课表。 
  4.负责调、停、补课等日常教学事务管理。 
  5.负责审核、统计每学期各学院教师任课情况、工作量统计及课时费计发。 
  6.负责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专升本选拔与管理、学生转专业管理、学生证发放与补办、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7.负责各级各类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及其成绩记载、统计。
  8.负责高等学校信息化管理的各类数据上报工作。
  9.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实施。
  10.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社会实践)。
  11.负责教务处内事务管理、工作通知、文件收发、处内物资设备管理以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教学建设与改革管理科职责:
  1.协助处长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制定教学计划要求和规定,负责组织协调与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2.负责学校新专业申报、备案工作。
  3.负责学校“质量工程”等专项项目。
  4.负责校级、省级教研和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生竞赛组织工作。
  6.负责编辑《成都文理学院教学简报》,向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提供国内外高教改革最新动态的简报。
  7.负责参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新生学习修读指南、教师手册、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印及发放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科职责:
  1.负责制(修)订学校有关质量监控文件(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负责学校教学督察管理。
  3.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与组织(听课、毕业设计检查、教学日常巡视等)以及二级学院教学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5.负责组织教师课程教学综合测评、教师教学竞赛工作。
  6.负责学校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
  7.负责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记录收集整理及信息反馈工作。
  8.负责组织校内公共学科统考试卷外审工作。
  9.负责本、专科教学质量信息调查与反馈以及质量季报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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