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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019-07-20 18:30:02

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选课系统

1,教务处简介


学生办事指南

一、学生缓考办理流程

1.学生因病或意外事由不能参加期末“一考”时,到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到相关部门出具事由证明;

2.学生本人或由他人代写缓考申请,要求注明缓考科目,连同相关证明到学院经教学副院长审批;

3.经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审批后领取一式三份的缓考单;

4.将缓考单一份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一份教务处教务科留存,一份学生保留用于补考。

二、免听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免听某门课程,须在该课程开课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表报请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3.申请表报请教务科科长审批;

4.将审批后申请表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免试办理流程

1.凡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活动的学生,如活动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可适当免试部分课程;

2.学生申请课程免试,由活动主管部门组织办理申请手续,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核;

3.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休(停)学办理流程

1.学生在教务在线网站上下载《沈阳工业大学学生(休、停)学申请书》;

2.填写个人信息,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3.学生所在学院学生院长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生处和财务处签字同意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复核、审批、备案;

5.获准休(停)学的学生,休(停)学期间不享有在校生待遇,休(停)学期满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到学籍科办理复学手续;

6.继续休(停)学者需重新办理上述手续。

五、复学办理流程

1.学生在休(停)学期满前夕,在教务在线网站上下载《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复)学申请书》;

2.填写个人信息及复学申请,凡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开具的健康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学生所在学院学生院长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生处和财务处签字同意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复核、审批、备案。

六、延长学习年限办理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

2.填写个人资料、申请原因和个人学习计划;

3.学生所在学院学生院长和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复核、审批、备案;

5.凡延长学制获批准的学生,学籍异动到下一年级,不再受理其毕业资格审查。

七、自动退学办理流程

1.学生在教务在线网站上下载《沈阳工业大学学生(退)学申请书》;

2.填写个人信息及退学原因;

3.学生所在学院学生院长和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同意后,到学生处、财务处、学生公寓、校园卡管理中心、户籍科办理备案,然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复核、审批、备案;

5.学生申请自动退学获准后,应按学校规定及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八、学籍处理退学办理流程

1.学生所在学院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成绩统计与学籍审核表》,需本人确认签字后,学院教学院长和学生院长审查签字;

2.教务处负责复核、审定后提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3.经主管校长审批和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做退学的学生,学校出具《沈阳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决定通知书》,并送交本人,若无法送达者,需由两名学生干部做为见证人,将《沈阳工业大学学籍处理决定通知书》留在受处理学生的寝室,即视为送交;

4.学生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需在接到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5.自接受学生申诉之日起,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予以答复;

6.学生申诉成立,则撤消退学决定;否则,应按学校规定及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1.学位证书丢失,学校不予补办,学校档案馆可出具学位证明材料;

2.毕业证书丢失,可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证明材料,并附本人二寸照片一张,送交教务处学籍科,由学校统一到辽宁省教育厅办理毕业证明书;

3.补办毕业证明书务必在每年五月至六月之间办理,七月初随应届毕业生统一下发证书,其它时间一律不受理,如有急用,可到学校档案馆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十、学生证丢失补办流程

1.学生到学院辅导员老师处开具补办证明;

2.持补办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补办手续;

3.补办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十一、学生成绩单办理流程

1.在校学生需持学院开具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2.已毕业学生到学校档案室开具原始成绩单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3.成绩单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十二、在读证明办理流程

1.学院出具学生在读证明材料;

2.学生持学院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3.成绩单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沈阳工业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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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相关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8.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6.92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19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860人,硕士研究生3532人,博士研究生399人,专科生1485人,成人教育学生9854人,外国留学生186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18%,年终就业率94.63%。

学校现有师资队伍1310人,其中教授244人、副教授431人、讲师610人,博士生导师200人、硕士生导师65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6.4%,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5%。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8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4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70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8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6人,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9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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